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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总局已公布稽查案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 476天前 | 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持续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陆续曝光了一批涉税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收到了良好的惩治效果。这些案件中,有的是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有的是未依法申报纳税,有的是偷逃税款,有的是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有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等,尤其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违法案件越来越多,对于广大企业和个人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案件1. 河南省鹤壁市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鹤壁*程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个人车辆出售公司,少缴纳税款”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鹤壁市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违规视频内容、及时消除影响,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

案件2. 重庆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重庆市某代理公司员工刘*珊未依法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刘*珊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珊仍进行了虚假申报。在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珊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对刘*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90万元。日前,刘*珊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案件3.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贾*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其中偷税9.26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贾*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

案件4.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加*婵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加*婵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0.28万元,其中偷税9.89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加*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7万元。

案件5. 湖北省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湖北省武汉市警税联合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摧毁1个虚开发票团伙。经查,该犯罪团伙控制多家商贸企业,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8万份。目前,该团伙主犯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2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152万元。

案件6. 甘肃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发票团伙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甘肃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金昌市税务局稽查局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人民银行提供资金查询和分析支持下,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发票团伙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团伙控制某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并追回下游企业通过接受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32.9万元,正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案件7. 安徽省税务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安徽省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虚增出口货物价格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安徽省淮南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3486.10万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办理。经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及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潘某武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8010万元;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因单位犯罪,被判处罚金3500万元。

案件8. 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东莞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东莞市某策划咨询公司员工刘*章未办理2020年度、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刘*章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0年度、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章仍未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章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刘*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99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刘*章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案件9. 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加油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犯罪分子王某等4人操控3家加油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56份。目前,4名犯罪分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3年6个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25万元。

案件10. 浙江省台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浙江省台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临海市*风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隐瞒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税504.26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13.06万元。

案件11. 湖北省税务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湖北省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随州某茶业根茶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采取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出口货物走私回流并循环出口、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随州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1992.4万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办理。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副总经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会计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对以上3人并处罚金2140万元;其他3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2年至2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42万元;该公司因单位犯罪,被判处罚金2100万元。

案件12. 福建省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经查,以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其控制的多家空壳公司向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6814份。目前,该案5名犯罪分子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7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13. 河南两名基层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案件。河南省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有关涉税违法案件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两名基层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经查,驻马店市汝南县税务局某税务分局原局长曹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吃请,违规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量业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曹某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职级由二级主办降为一级行政执法员;驻马店市上蔡县税务局某税务分局原局长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礼金,违规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业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马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并被给予免职处理。

案件14.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和偷税案件。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综合分析案源线索,依法查处了上海*舜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减少销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246.42万元、偷税51.54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246.42万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依法追缴该公司偷税款51.54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加收滞纳金。

案件15. 辽宁省抚顺市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机构涉嫌组织虚开发票帮助他人偷逃税款案件。辽宁省抚顺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沈阳*鑫财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组织虚开发票帮助他人偷逃税款案件。经查,该公司涉嫌操控15家空壳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8316份,帮助其他企业偷逃税款5379万元。抚顺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深入进行查处,并追缴相应税款。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

案件16. 吉林省松原市第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吉林省松原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吉林省松原市某保险营销人员赵*财未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赵*财未在法定限期内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赵*财仍未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松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赵景财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赵*财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案件17. 山东省淄博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代开发票虚开案件。山东省淄博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利用个体工商户代开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捣毁代开发票虚开犯罪团伙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控制多家个体工商户,在无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以代开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087份。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18.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姚*宇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经查,姚*宇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通过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236.3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18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姚*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45.8万元。近日,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姚*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案件19.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税务、公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那坡县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冯某某团伙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向自己控制的6户外贸出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采用虚构出口业务、虚假收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3660.92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主犯冯某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实行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668万元;责令冯某某向税务机关退回骗取出口退税款。团伙成员吕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件20. 贵州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铜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不同线索比对分析,依法查处了贵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减少销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95.33万元。铜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

案件21. 安徽省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安徽省蚌埠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蚌埠市某信息咨询公司员工张*未据实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张*在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张*拒不如实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案件22. 河北省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河北省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献县*通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364.08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87.25万元。

案件23. 浙江省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浙江省警税联合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摧毁犯罪团伙2个。经查,犯罪团伙控制多家空壳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099份。目前,该案24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24. 福建省古田县税务部门对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广告信息进行处理。近期,福建省古田县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古田金*家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广告信息进行处理。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税”等涉税虚假广告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招揽业务。古田县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虚假广告信息、及时消除影响,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

案件25. 虚假宣传误导退税。深圳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姜某某存在虚假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该纳税人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退税申请服务,并应用平台店家提供的虚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结果作为证据材料申请退税。在税务部门开展辅导后,纳税人认识到错误并补缴了税款。税务部门通过平台对外公示信息延伸调查发现位于海南的兜售虚假服务店家。目前,涉事网店已被强制关停,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查处。

案件26. 冒用纳税人身份信息。湖北纳税人王某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发现,有一家从未任职的单位在2022年累计给自己办理了金额较大的工资薪金扣缴申报,怀疑该单位冒用自己身份,并在个人所得税APP发起了异议申诉。襄阳市税务部门收到申诉信息后,立即联系被申诉单位,要求该单位提供纳税人王某的劳动合同及向其发放工资薪金的银行账户流水等相关资料,该单位无法提供。税务部门认定该单位存在冒用纳税人身份信息办理个税扣缴申报的行为,对企业财务及办税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及时更正申报。目前,该企业已更正申报,纳税人也依法办理了年度汇算。

案件27. 虚假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甘肃省白银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中学王某某、杜某等多名教师在办理汇算时错误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该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个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经进一步调查,该中学共有多名老师误信网上虚假退税秘笈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税务部门迅速与学校取得联系,确认纳税人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证书”,属于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续年度发生的进修、学习、年审等培训证书,并非当年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不符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白银市税务部门对错误填报的纳税人逐一纠正补征税款。

案件28. 虚假填报捐赠扣除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江苏省苏州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数据分析时发现,纳税人吴某存在虚假填报捐赠扣除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吴某先后就职于苏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填报了大额的公益性捐赠扣除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并提供了伪造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相关扣除截图和捐赠支出凭证截图。税务部门进一步对该纳税人以前年度的个税汇算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2021年度个税汇算时,均存在以上类似情况。吴某在个税年度汇算时存在伪造证据骗取国家税款的情况,性质较为恶劣,税务部门已对其立案稽查,并在后续三年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

案件29. 虚报免税收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甘某某存在虚假填报免税收入的情况。经查,该纳税人实际仅在一处单位任职,属于无需个税汇算补退税人员,但甘某某在办理个税汇算时,两次作废汇算申报并虚增了科技成果转化免税收入,试图申请个税汇算退税。税务人员立即与纳税人电话联系辅导,但纳税人迟迟未更正申报,税务部门依法作出不予退税决定,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